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|阑珊 编|深海

10月11日,雷达财经从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处获悉,其代理的投资者起诉仁东控股案法院正在调解中,股民有望获赔,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维权参与索赔。


(相关资料图)

雷达财经注意到,此前在9月27日,仁东控股发布关于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。

仁东控股于2016年9月13日、2016年9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、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,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张军红签署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》,以现金14亿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广东合利”)90%股权(以下简称“本次交易”)。

2016年10月13日,公司已按照《关于<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(草案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及相关协议给交易对手方张军红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亿元。截止2016年10月25日,公司已向双方共同委托的监管账户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(扣除交易对手方相关借款后的第二期股权转让款)为8.95亿元。2018年1月至11月期间,公司又累计向交易对手张军红支付股权转让款4787.24万元。本次交易款还剩余1.56亿元未付。

2020年6月8日,公司与张军红签署《协议书》,约定剩余尾款支付及撤销仲裁事宜。2020年6月9日,公司根据上述双方签署的《协议书》已向张军红支付第一笔款项6000万元。后续,2021年3月20日前、2021年6月20日前、2021年10月20日前公司应分别向张军红支付4000万元、4000万元、1641.33万元。

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公司尚未向张军红支付2021年3月20日前、2021年6月20日前及2021年10月20日前合计应付的交易款本金9641.33万元,除尚余9641.33万元交易尾款未完成支付外,本次交易购买的广东合利90%的股权已于2016年10月31日完成过户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,并于2016年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。

值得关注的是,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[2022]14号)。

经查明,仁东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仁东控股2019年年度、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;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。

对仁东控股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,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中国证监会决定: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150万元罚款;对霍东给予警告,并处以120万元罚款;对王石山、黄浩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。

对此,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,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,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。

天眼查显示,风险方面共发现仁东控有天眼风险信息2571条;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3条;涉诉关系192条,开庭公告77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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